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实施机构组织考试时,必须遵循以下规则:

一、考试现场设置考务室,考试前30分钟,监考和考评人员领取考生名册和《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场记录单》带进考场。

二、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20分钟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、身份证及照片,与到场考生本人进行核对,检查有无夹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。

三、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10分钟向考生宣读《考生须知》和其他注意事项。要求所有考生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,考场设置手机统一存放袋的,应全部放置在存放袋内;未设置统一存放位置的,将每名考生手机装入不透明信封,封装后放在考生座位的左上角。如考场内发现考生使用手机的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。

四、考试开始前5分钟,监考人员最后提醒考生准备考试。

五、考试开始后30分钟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。考试开始30分钟后,考生可提交考试结果离开考场。

六、监考人员无权解释试题内容,如遇考生有疑义可向考试现场负责人进行询问。

七、监考人员应严格监督,维护考场纪律,对旁窥、交谈、传递等违规考生提出警告,对同一名考生进行第二次提醒或违规情节严重的,记录在《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场记录单》上,报告考试现场负责人,取消其当场考试成绩。如发现夹带纸条、复习资料、教材等,要求考生在上述材料上签字确认,并对违纪考生信息和具体情况进行记录,取消其当场考试成绩。如发现冒名顶替者,应查对清楚,对准考证、身份证和现场考试人员进行拍照取证,取消其考试资格。所有违纪涉及的证明材料由才博保管备查。

八、监考和考评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,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在考场内阅读书报和谈笑,不准抄题、做题、拍照。在考试过程中,监考和考评人员的行为不应影响或干扰考生的考试过程,使考生能够独立地完成考试。

九、考试结束前15分钟,监考人员提醒考生考试时间,结束时间一到即离开电脑。监考人员须填写缺考人数以及《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场记录单》全部内容,填好后封存备查。